2025年普陀区寒假高中转学手续的公告
2024.12.13 7445 0

2025年普陀区寒假高中转学手续的公告
普通高中转学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家庭住址页和学生本人页)。
2、原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信息表”,“信息表”上应提供学生“全国学籍号”,若学生暂无全国学籍号的,必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无“全国学籍号”书面证明。
3、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高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初中升学考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成绩及每门科目的满分标准(需学生参加中考当地中招办或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6、学生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的,还需提供:
(1)“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2)“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购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产证登记地址相同。
(3)“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租赁房屋的,提供正规的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登记地址相同。
普通高中转学手续
①高中学生转学,由学生监护人于2025年1月16日前自行联系本区内高中阶段学校,学校同意接收后,由接收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将申请材料交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②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接收学校,各接收学校于2025年1月23日(周四)至1月24日(周五)与申请家庭联系,落实转学报到要求。
注意事项
①外省市转入我区的学生,因教材差异,需经转入学校测试后确定就读年级。
②转往外省市学校学生的转学信息表、学籍卡及外省市转学审批表等证明材料因转入地要求需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学生家长应将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原就读学校,由学校统一交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③所有转入学生,均需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成功调取电子学籍信息后,方能生成转入学校新的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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