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浦东新区小学/初中入学排序规则
2023.10.11 2379 0

一、入学排序关键字:迁入时间排序、人户一致
二、入学排序顺序如下: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等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4、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5、非沪籍,有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随统筹安排
备注:
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2年6月19日。2022年起,部分学校将对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设定入户时限要求。
关键词解读:
人户一致:本区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对口入学。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对口招生地段内,户主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2年6月19日。
如学校对口招生地段内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招考中心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等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人户分离: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儿童(少年):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儿童(少年)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在本区就读的,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招考中心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操作细则安排入学。


本区公办初中按户籍、居住地段等信息对口安排学生入学,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学生对口入学。
公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小学部实施“五年一孩”政策的一贯制学校,学生升入初中时仍按户籍、居住地段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本区公办寄宿制学校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符合在本区就读初中条件的(入学条件同小学新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回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向招考中心提供相关证件,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招考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可向尚有学额的公办初中提供相关证件,申请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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