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负面清单(供10条)
2025.05.26 1803 0

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负面清单(供10条)
1、作业内容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要求,不得布置超量作业,不得随意拔高作业难度。
2.不得布置无效的重复性作业,不得布置形式化的作业。
3.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家长对作业本、作业成果等进行包装。
4.不得使用带有侮辱性、嘲讽性的言语或符号批改、反馈作业。
5.不得根据作业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不当惩戒。
6.不得要求学生利用课间完成作业,不得占用学生体育、艺术、劳动等课程时间对学生进行作业辅导。
7.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家长给学生布置作业。
8.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打印学校布置的作业或违规收取相关费用。
9.不得以作业辅导等名义利用双休日、寒暑假时间进行集体补课或变相集体补课。
10.不得以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代替日常作业或寒暑假作业,不得将寒暑假作业完成情况与新学期学籍能否注册等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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