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2024学年第二学期寒假高中学生转学流程材料
2024.12.04 3221 0

按照沪教委规 (2017)3号《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登记须知。
一、办理对象: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徐汇区常住户籍学生;
2、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居住证地址为徐汇区。
(二) 下列情况不予办理转学:
1、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2、本市高中学生不予转学。
二、所需资料:
(一)户籍:
1、徐汇区户籍学生:提供学生本人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学生页);
2、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外省市户籍学生:
(1)学生父(母):提供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满3年、《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户口簿;
(2)学生:提供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户口簿。
(二)学籍:
1、外省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表(有学生姓名、证件号、全国学籍号、在籍状态、年级、班级等信息),转出校盖章。
2、外省市中考成绩证明(包含中考各科考分及满分标准),招办公章。
3、外省市高中入学通知书。
三、办理程序:
(一)填写《上海市普通高中转入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向招考中心提出转学申请:
1、递交申请时间:2024年12月6日上午10:00至2025年1月5日下午4:00,逾期不予办理;
2、递交申请方式: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所需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zkzx_xjb@163.com,邮件名称为“高中*年级转学+学生姓名”,压缩包名称同邮件名称。
(二)2025年1月15日前,由相关学校通知学生参加评估,待评估通过后,办理转学手续。
四、友情提示: 学期结束前,在原就读学校打印学籍系统中学生《学籍信息表》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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